可是细想一下就会发现,如果纯粹是两个人之间的私事,那么无论是感情还是性都根本无需婚姻这种法律的或习俗的制度认可。
在执行廉政方面,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有否借婚丧嫁娶之机大操大办、收受钱财,以及参与赌博等五方面情况。从中办和国办1995年颁布关于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申报收入的内部规定到现在,已经过了13年。
显而易见,慈溪的制度设计在财产申报与组织测验之间还缺乏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中国现行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主要基于中共的两份文件——1995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以及2001年6月,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又联合发布了《关于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的规定(试行)》。但是,披露的对象、程度以及方式,在这里仍然还有推敲的余地。《规定》要求,未来将每年年初举行一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这就是某种制度化通道。
来源:财经杂志总第231期 进入 季卫东 的专栏 进入专题: 官员财产申报 。但现阶段的中国究竟能不能真正做到财产公示,还难容乐观。怎样保护官员的隐私、防止绑架等犯罪行为的发生,这些问题的确有必要纳入制定规则者的视野,预设对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阿勒泰地区,在2008年5月即开始试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并在2009年年初对55名刚提拔的县处级新官的财产及廉政信息予以公示。事实上,慈溪并不是第一个吃螃蟹者。但现阶段的中国究竟能不能真正做到财产公示,还难容乐观。通过2008年底出台的《慈溪市领导干部廉情公示暂行规定》,还可以发现中国有关制度设计上的另一个盲点,这就是对财产公示之后的处理虎头蛇尾,很容易流于形式。
显而易见,慈溪的制度设计在财产申报与组织测验之间还缺乏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而各界有关真正践行该制度的吁请,多年来经久不息。
目前中国的实践却相反,新一轮制度建设走的是下行上效的路线,很有特色。与慈溪的操作方式有所不同的是,阿勒泰的公示虽然是在当地廉政网面向社会公开,但公示信息比慈溪更少,主要包括的是工资等收入情况,关于家庭财产以及家庭成员职务、收入等信息,出于保护领导干部的合法财产、人身安全以及隐私权的需要,均为秘密申报,仅限于纪检部门掌握。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将对公示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测评,测评不满意票达三分之一以上,经核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追究。《规定》要求,未来将每年年初举行一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
不采取广告专栏、廉政网站之类的信息发布方式,申报资料全部集中保存在指定的机构(例如纪检监察部门的档案室),容许任何公民随时在登记身份和联络地址的前提条件下自由查阅,等等。这一尝试,在获得外界赞扬的同时,也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为此,慈溪市纪委副书记范伟明无奈地表示,现在还是起步探索阶段,希望保持低调。两个地方分别提到干部隐私权问题,说明这正是财产公示制成败的一个关键,值得进一步推敲。
慈溪公布的财产范围是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私家车以及亲属出国(境)求学(定居)、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情况,然而银行存款、信托资金、股票和其他有价证券、借出款和借入款、美术工艺品等并没有包括其中。无论把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的现任领导的详细财产信息在公告栏里张贴,抑或把新提拔干部的收入项目作为初任申报内容在廉政网站上传,都要向当地有关公民公开公仆的经济收入,以接受群众检查来获取群众信任。
不难想象,如果上层领导率先垂范,一清二白地公布自己的资产,然后再敦促下属依样画葫芦,有关的改革措施就可以雷厉风行而不引起强烈反弹。这就是某种制度化通道。
阿勒泰公布的信息更少,主要是本人的工资等收入现状,至于财产以及家庭成员的相关信息,出于保护领导干部的合法财产、人身安全以及隐私权的需要,统统都被列入秘密申报、内部掌握的范畴,外界根本就无从知晓。如今个别地区的尝试,成为更多地区尝试的推动力量。但这份文件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各种不足,鲜有实效。以及遵守廉洁从政准则的情况,有否利用职权职务便利或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配偶,以及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等11个方面的情况。宁波市纪委相关人士表示,慈溪的这一尝试并非自上而下的试点,而是该市在贯彻中央纪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时所作的探索,为此该市纪委、组织部等部分单位在2008年底联合制订出台了《慈溪市领导干部廉情公示暂行规定》(下称《规定》)。对有问题且不主动向组织说明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做秀之类的讥评、瞒报之类的猜测,也就未必会像现在这样甚嚣尘上。范伟明称,今年公示所获得的经验将在明年的公示中予以体现。
先是西北的阿勒泰,后是东南的慈溪,开始试行党政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按照这个规定,财产公示情况将作为考评和提拔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申报不实的一经查清就由纪检部门从严处理。
从中办和国办1995年颁布关于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申报收入的内部规定到现在,已经过了13年。比如说,设立由各界代表组成的官员财产公示审议会,通过这项制度正式受理质疑者们的审查请求以及第三者通报,并有权敦促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查处,那么对公示情况进行民主测验的现行规定就有了付诸施行的客观的、恒久的基础,各种情绪化的非议也就会转化成理性的投诉。
中国现行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主要基于中共的两份文件——1995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以及2001年6月,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又联合发布了《关于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的规定(试行)》上访达不到目的就会采取更激烈的法律之外的手段。他的上级也开始对他施加压力,结果只能痛苦地做出停止发行,发行出去的图书如数追回的选择。第一个害处是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
我想,我们有宪法,有出版法,有各种法律。因为在那里没有人可以凌驾在法律之上。
(五)依法治国,任重道远,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但我认为,当务之急是明令禁止任何人任何团体凌驾于法律之上,一旦发现有人——不管他是谁,就要依法严厉加以追究。结果,俄共在1922年1月就采纳了列宁的意见,正式纠正了自己的错误做法。
第二个害处是某些可以左右法律的人物可以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保护罪犯,充当恶势力的保护伞。它们也遭受过禁止,但那禁令不是来自某个权威部门或高官,而是来自法院。
原因,我看,是上访解决不了问题,你找到总统总理也没有用,谁也没有权利越过法律帮你解决问题。如果依法治国彻底,就不会有上访这种现象。但是这条旧路不能再走了,必须改一改,走依法治国的道路。这正好可以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胡锦涛语)。
也就是说,依法治国不能有死角。我觉得,干部下访只是一个治标的办法。
那么,现在依法治国有没有死角呢?我认为是有的。自查的结果,陈行之仍然认为这是一部好作品,内容没有什么问题,就把这个意见上报给了有关管理部门。
上访的人大概不少,因为各地都有一个信访部门专门接待上访人员。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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